“全红婵”等被抢注商标,用法律制止投机

东京奥运会赛场上,14岁的跳水小花全红婵一跃成名,国人纷纷表示赞美、祝福,一些居心叵测者却动起“歪脑筋”。据媒体报道,目前共计有18个“全红婵”商标正在注册申请中,而“红婵”“金红婵”等打擦边球的“李鬼行为”达到了近百个。杨倩、陈梦、苏炳添等也成为商标抢注的对象。

商标抢注,商家付出的成本无非就是动动手指,运动员却面临着姓名权甚至名誉权受到侵害的威胁,一旦商家产品或者经营出现问题,他们还有可能遭遇飞来横“锅”。对此,中国奥委会官网专门作出回应,“未获得运动员本人或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授权,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或其他侵犯运动员姓名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这番声明,为恶意“碰瓷”行为划清了底线与准绳。

从雷神山、火神山、钟南山,到丁真,再到陈祥榕,层出不穷的商家以名人为抓手,用热度做投机,企图钻规则的空子,不仅侵害当事人权益,更亵渎了这些名字背后蕴含的精神,伤害公众感情,拉低社会的价值底线。

对此,有不少商家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即使注册申请不通过也没有什么损失,却全然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碰法律红线。我国《商标法》《民法总则》《反不正当竞争法》《侵权责任法》等均对擅用他人姓名、带有欺骗性与误导性、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等商标注册行为做出了明令禁止。今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恶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知名作品或者角色名称的”行为属于严厉打击对象。

不仅法律层面有明确规定,去年3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也依法对涉嫌违法的多家商标申请人、商标代理机构、相关代理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立案查处与顶格罚款。这是对于商标恶意抢注新趋势的积极应对,彰显了越来越大的打击力度。

因此,面对层出不穷的抢注商标蹭热度行为,相关部门的管理一定要硬起来,必须露头就打、重拳出击,凝聚齐抓共管的合力,消灭侥幸心理,将那些恶意侵权行为扼杀于摇篮中。此外,无论对于商业机构还是个人,都要反思这类蹭热度的流氓行径,尊重法律,尊重被抢注商标者的个人权益。唯有如此,才能还市场经济一片风清气正。(作者:吕京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