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我国将对资源类产品实施科学管理

本报讯 7月5日,世界贸易组织向成员方散发了美国、欧盟、墨西哥诉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案的专家组报告。专家组分别就案件审查范围、出口关税、出口配额、中方 援引例外条款抗辩、出口配额分配及管理、出口许可证发放、最低出口限价等七个方面做出裁决。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

    他表示,中方注意到,专家组支持了中方关于案件审查范围、出口配额分配及管理、出口许可证发放等方面的大部分观点和立场,认定中方取消了出口限价有关措 施,认同中方对耐火粘土和萤石采取的综合管理措施,中方对此表示赞赏。对于专家组裁定中方涉案的出口关税和出口配额措施不符合中方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和有 关世贸规则,且未满足保护可用尽自然资源、保护人类生命健康等例外条款的条件,中方表示遗憾。

    他指出,出于保护环境和可用尽自然资源的需要,中国政府近年来对部分资源类产品,特别是对高污染、高能耗、消耗资源性产品加强了管理措施。中方认为,这些 措施的实施虽然对国内外的使用者有一定影响,但其符合世贸组织倡导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有利于促进资源类产业健康发展。中方将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对资源类产品 实施科学管理,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可持续发展。 (钟 商) 《中国国门时报》